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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解除保全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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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担保

解除保全担保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是指: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解封担保或保全反担保,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最终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其结果导致被告财产被冻结可能会影响被告的实际经营或导致经济损失。根据第一百零四条 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详情介绍

   ---适用客户:原诉双方中的被告方或反诉中的被告方

   ---担保金额:诉讼标的金额,具体以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为准

   ---出函时效:资料齐全36小时内出函(工作日)

   ---出函机构:担保公司

   ---产品优势:手续便捷、资料简单、一站式服务全流程跟踪服务、价格透明


                                受理条件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或当时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约记录;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

所需资料:

1.原告诉被告全套材料包含主要证据;

2.解除保全申请书

3.原被告双方证件材料

4.应诉主要证据材料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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